新电池在使用前需进行以下检查工作:
(1)检查各个电池有无因运输过程引起的异常现象。
(2)测量各个电池的开路电压,其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不应大于0.1V。
(3)检查接线无误后,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。
(4)检查蓄电池组10小时率放电容量。
(5)对放完电的电池采用恒压限流方式进行充电,初始充电电流不应大于0.2C10A,恒压2.35/单格,待电流2小时之内不再下降时停止充电。
(6)电池静置12小时后,测开路电压,若无异常,即可连接负载使用。